通讯员 刘燕轻 张彦
对父母亲尽孝,人之常情,也该倡导,但是,如果选择的方式不对,那就会“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12月10日,62岁的女儿彭某因为选择了一种违法的方式给95岁的母亲祝寿,结果被怀化铁路警方处以治安拘留2日的处罚。12月10日7点50分许,怀化开往新晃的7275次列车停在怀化车站三站台,迎接旅客上车。
在怀化居住的彭某,今年62岁,是怀化市新晃县人,作为嫁给外地人的她,却始终对自己的母亲一直很好。在自己母亲95岁生日这天,为了表现她对母亲的情谊,同时也担心她母亲住的地方没有鞭炮卖,她就在怀化市的一个卖鞭炮的店子里买了1000响的鞭炮,准备带回新晃,在祝寿进门时燃放,以增加喜庆的气氛。
担心怕被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识破,62岁的彭某就在家里将这1000响的鞭炮用五六层纸包裹住,然后放在一个橘红色的布袋子内提着,装着没事式地进怀化车站的候车室,准备乘坐7275次列车回新晃老家给母亲祝寿。
在怀化车站派出所的执法办案区,民警告诉彭某,携带鞭炮乘车,属于非法携带危险物品乘坐火车,已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她处以治安拘留2日的治安处罚。
听到民警宣布处罚决定后,62岁的彭某对民警连说自己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很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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