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玫、田梅
3月15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湘西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面包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三类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联合乡镇“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一村一辅警等执法力量,提升“三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在城区核心区域选取部分主要干道、交通路口作为整治重点,集中安排部署警力,依法严查“三车”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非法改拼装、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及国省道,重点在“三车”交通违法多发、事故易发路段部署警力,严格管控“三车”超员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此外,充分运用“大数据”以及路面监控设备,对车辆历史违法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除依法责令其接受处罚外,还对其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此次行动,共检查车辆1100余辆,查处饮酒驾驶1 起,涉嫌醉驾1 起,未系安全带 19起,电动车未带头盔 103起,电动车逆行6起,摩托车逆行6起,摩托车未带头盔53起,货车超载3起,其它违法行为 13起,对“三类车辆”交通违法形成一定的高压严管态势,为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