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周德华
罐装的丁烷气体常作为燃料使用,遇到高温、碰撞或挤压,很可能会发生爆炸,是铁路部门明文规定禁止携带进站的物品。近日长沙铁路公安处邵阳北站派出所处罚一名携带“丁烷”气体进站乘车的男子。
5月7日8时许,邵阳北所民警接车站安检人员报警称,一名男子携带“丁烷”气体进站乘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气罐上印有“高纯度丁烷气体”字样,随后将其带至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查,李某,现年41岁,湖南省娄底市人。当日准备乘坐高铁前往湘潭打工,临行前购买“丁烷”一罐备用。目前长沙铁路公安处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同时收缴其携带的“丁烷”气体。
铁警提醒:旅客出行前应预先了解铁路禁限携带物品,避免因携带违禁品影响行程。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