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鸿宇 卿洁
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怀化铁路公安处洞口所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三学”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通过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新时代公安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增强政治自觉“主动学”。通过组织推动全所干部民警主动学习,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学习和宣传《条例》部署要求,洞口所立即传达落实,所领导第一时间与洞口县信访局对接,支援了100余本《条例》学习相关书籍,为大家提供学习“窗口”。利用早点名、每日一学的机会,领导干部带头学,同时组织在岗民警对《条例》的6章50条进行了原汁原味的诵读学习,结合日常各项业务工作和要求领会贯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同时开展微信答题,在一轮学习结束后,组织全体民警通过手机考试宝对《条例》100道题库进行答题。期间,组织在岗人员学习21次,线上学习35次,微信答题达到67人次,做到学思贯通、知行合一。
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学”。根据公安处开展学习活动要求,建立专项台账,更换LED显示屏,对活动主题进行24小时滚动播放,制作《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展板4块,将条例学习内容进行总结,确保学习走深走实;所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将《信访工作条例》学习纳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中,通过集中、线上、专题学习等形式,引导民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党员活动室开辟学习专栏1个,张贴、摆放《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材料。并将学习效果纳入所内绩效考核,将检验成果纳入所内日常管理,所领导带头执行,以上率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所民警学习的主动性。
坚持知行合一“实践学”。信访工作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开展《条例》宣传工作中,洞口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深入辖区站段、铁路沿线、乡间村镇等地为旅客群众开展宣讲。通过“以案释法”将《条例》六章五十条的内容进行深入解读,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详细阐明非法信访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引导旅客群众和沿线百姓学会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通过现场观看展板解答疑惑,让老百姓更加直观地学习《条例》内容,畅通学习渠道。通过发放学习手册,推进铁路内部单位职工和旅客群众宣传教育,倡导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此次《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共教育铁路职工和沿线群众6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00份。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