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艳红
近日,一名被纳入失信人员的男子捡到他人身份证后据为己有,并冒用捡来的身份证购票、乘车,被铁路警方查获,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民警提醒:身份证遗失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挂失补办,谨防信息泄露和他人冒用产生不利后果。同时,冒用他人身份证系违法行为,切勿贪图一时便利触碰法律底线。
6月13日9时许,K9276次乘警接到列车长通报,广东连州的谭先生向12306报称,自己手机短信收到了购票信息,但自己并未有乘车计划,怀疑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购票乘车。
接报后,乘警会同列车长在车厢进行核查,最终在16号车厢找到一名人证票信息不符的男子。经核查,该男子车票信息显示为谭某某,25岁,但证件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经民警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该男子出示了本人身份证,经确认,男子实为27岁的朱某某。
经审查,朱某交代自己是湖南常德人,在广州工作,由于借网贷还不上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被限制购买列车软卧和高铁票,朱某以为自己普速列车的硬座车票也不能购买。为了回老家,朱某自以为是用捡来的身份证件购买了东莞至常德的火车票,由于朱某与冒用证件上的谭先生年龄和样貌相近,进站时趁着人多蒙混进站,本以为一切顺利,没想到还没下车就被查获。最终朱某被长沙铁路公安处行政拘留5日。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