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飞燕 贺健
立案侦查本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常见的基本工作,让人没想到的是,“立案侦查”在火车上还有震慑作用,一名旅客因恐惧“立案侦查”就交出了其捡到的手机。
7月27日下午3点许,由长沙南开往重庆西的G2151次列车运行在贵州省的修文县站至遵义站区间时,3号车厢一女旅客向值乘列车的怀化铁路乘警李文报警,说其放在12B座位上的一台10899元的手机不见了。
旅客报警后,乘警立刻赶到3号车厢开展相关工作。在3号车厢女旅客手机不见的座位周围,乘警在询问了女旅客手机放座位上不见的详细情况后,又分别询问了女旅客周围的旅客,问这些旅客是否有见到这个女旅客的手机。面对乘警的询问,该女旅客周围的这些旅客均称没有见到女旅客的这部手机。乘警在现场寻找时,周围座位上也都没有发现该女旅客的这个一万多元的手机。
3号车厢现场的一番访问、寻找工作没有结果,乘警于是告知该女旅客,这个一万多元的手机不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当乘警说完这句话着手案件受理工作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名旅客主动找到乘警,说在一个装食品的塑料袋里找到了一个手机。乘警接过手机后仔细查看,与女旅客报警所称不见的手机品牌、型号、颜色及手机内资料完全一致。报警的女旅客看到这个手机后当即就对乘警说“这就是我的手机”。
向乘警报警称手机不见的女旅客告诉乘警,她姓俞,是福建省福清市人。当日11点13分,她从韶山南站乘坐G2151次列车去遵义站。到站前,她突然发现自己放在12B座位上的手机不见了,就赶忙向乘警报警。
看到乘警认真、忙碌的工作,特别是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后,该女旅客对乘警感谢不已。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