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吕颖、周德华
醉酒伤身,酒后闹事还可能触犯法律。近日,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站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违法嫌疑人阿某被依法处以12日行政拘留。
7月26日8时许,长沙站派出所民警在长沙火车站售票厅西侧巡视时,发现一打着赤膊的中年男子在一超市门口大喊大叫,严重影响了公共场所秩序。民警走进该男子,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于是民警将其控制带至派出所约束醒酒。
在派出所执法办案区醒酒期间,该男子仍然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大闹执法办案场所,还一脚踹飞了办案区的凳子。
根据事发超市店员回忆,闹事男子当日走进超市后,从柜台内拿了一包烟后未付钱直接就走了。店员杨某发现后,立即追到男子,拿回了烟。男子因此情绪激动起来,在超市门口大吵大闹,严重影响了超市的正常经营。
8小时后,闹事男子终于醒酒。据他交代自己叫阿某,38岁,四川甘洛人,事发前喝了2斤白酒,酒醒后对之前发生的事情竟毫无印象。于是民警将事发区域的视频交给他看了后,阿某对自己的酒后行为表示很懊悔。
目前,阿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长沙站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2日。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