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曾甜
男子乘坐“黑车”不慎遗失一部存有重要工作资料的手机,求助衡阳铁路警方,经民警多方工作,顺利找回遗失手机。
8月6日9时许,衡阳铁路公安处衡阳东站派出所指挥中心接110转警,旅客屈某不慎遗失存有重要工作资料的手机。据了解,屈某在衡阳接受公司培训,手机里面存有公司培训的内容,要将培训内容带回去传授给部门员工,培训结束后,屈某在某平台上订了一单目的地为衡阳东高铁站的网约车订单,在到达目的地衡阳东站下车后,屈某发现自己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于是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根据旅客提供的时间地点信息,民警调取了公共区域视频,查到了网约车司机的身份信息,联系上该网约车司机,其表示自己并未捡到手机。在查询信息的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此车辆信息显示为非运营车辆,该名司机可能涉嫌非法运营。民警将司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在询问的过程中,民警推断手机可能被后面的乘客捡走了,联系到乘客后,乘客将手机送回到派出所交给失主。衡阳东站派出所将网约车司机相关的涉嫌非法运营调查处理移交至运营交管部门。
铁路警方提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同时,请广大旅客出门在外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或遗忘。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