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邓拓彬
“百日行动”以来,为确保管内治安持续稳定,衡阳铁路公安处衡山西站派出所严密管控站内秩序,监督车站做好安检工作,维护旅客出行安全。
9月6日8时许,衡阳男子李某在衡山西站过安检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有手铐一副,民警将李某传唤到衡山西站派出所协助调查。
据李某交代,手铐是2005年朋友周某赠与他,目的是用于防身,但李某从2017年就联系不上周某了,并且李某从未使用过手铐,平时一般将其放在家中。李某对携带警用警械进入公共场合所产生的后果也不知晓,于是民警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随后,民警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李义松处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没收李义松携带的警用手铐一副。
铁警提醒:广大旅客出行物品较多,外出乘车时,一定要提前对照由国家铁路局、公安部2022年7月1日最新公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公告,检查好自己的行李,切勿因大意马虎而触犯法律。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