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邹阳 邓皓泽
衡阳铁路公安处郴州西站派出所严密站车查缉,加大辖区巡逻防控密度,近日,郴州西站派出所抓获1名在逃犯。
11月12日14时50分,衡阳铁路公安处郴州西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实名验证处执勤时,通过实名验证信息预警,显示有一名网上在逃人员进站,执勤民警立即将此情况电话报告给执勤队长,同时进行尾随跟踪,执勤队长经分析研判后迅速下达对该男子的抓捕命令,14时55分许,执勤队员将正在过安检的王某成功抓获。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上网追逃。
当王某被郴州西站执勤民警查获时,王某对案情一无所知。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王某这张银行卡平时处于闲置状态,结合案发时的银行流水时间,王某表示此卡在同年2月份曾借给其朋友“李某”,被其用作生意资金周转。王某还补充到:“李某”是他在一家网吧认识的朋友,一起喝过几次酒,比较聊得来,“李某”平时出手很大气,给人感觉“不差钱”。当王某听到“李某”抱怨自己生意流水过大,经常被银行限制,想借用王某一张闲置银行卡和手机暂用一个月,王某立即答应了,并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密码及手机支付密码一并告诉了“李某”。一个月后,“李某”如期归还了手机和银行卡,但再也没有和王某取得联系。而王某却因涉嫌协助电信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
警方提醒: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或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请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使用,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