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邓建群 周德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加强普法宣传,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升旅客群众及铁路内部单位职工反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案手段的知晓率和防范能力, 11月28日,长沙铁路公安处新化站派出所组织力量在候车室、售票厅以及铁路沿线向旅客群众、铁路干部职工及沿线村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诈骗法》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当中,民警根据法律条款,以常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例,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宣传等形式,围绕常见的刷单诈骗、贷款诈骗、投资理财诈骗等常见典型网络诈骗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逐一揭穿骗子惯用的诈骗伎俩和形式,详细宣传讲解了应对防范措施,传授预防诈骗的技巧手段,切实将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筑牢反诈防骗“防火墙”。
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为旅客群众、铁路干部职工及沿线村民提供咨询120人次,增强了旅客群众、铁路干部职工及沿线村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了解和认识,有效提升了旅客群众及沿线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全民反诈浓厚氛围。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