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杨艳红、周德华
湖南一男子听信朋友可以“赚大钱”,将银行卡借给朋友“刷流水”返现,还以为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想到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4月11日,该男子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当天就被长沙铁路公安处乘警抓获。
4月11日18时许,K33次列车运行南京至马鞍山区间,乘警黎勇接到举报,一名涉嫌诈骗的网上在逃人员李某乘坐了当次列车。乘警立即召集列车工作人员,协作开展查缉布控,成功在12车找到一名与在逃人员长相相似的男子。乘警通过核对身份信息,确认该男子就是在逃人员李某。
经了解,李某是湖南宜章县人,平时在惠州打工。今年年初在网上结识了一个“朋友”,很聊得来,朋友称能带某赚钱,而且方式很简单,只要李某提供一张银行卡号帮忙刷流水就可以了,而且李某还能抽取返利收好处费。期间,李某多次收到转账信息,总计银行流水高达400多万。李某明知朋友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依然抵不住金钱的诱惑,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了银行卡号和密码,没参与诈骗就没有违法。4月10日,青岛一名受害人报警称自己被骗87000余元,其中15000元转至李某账户,李某也从“朋友”处收到4600元的“好处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乘警的审问,李某后悔不已。目前,李某已被移交至移交芜湖站派出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铁警提醒:切勿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身份证,小心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看似无本万利的事情,最后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