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捡到他人财物直接拿走甚至藏匿,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近日,一男子在过安检时捡到他人挎包,男子将挎包藏匿并在车站换装企图躲避公安追踪。最终该男子因涉嫌盗窃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6月28日,郴州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旅客吴女士报警称,其在安检过机检查时一时大意,将自己的黑色女士挎包遗留在原地,当自己发现并返回去寻找时,挎包已不见踪影。
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调取公共区域视频,发现吴女士未等挎包通过安检机,便匆匆拿着行李箱离去。随后一名身着红色背心的男子发现挎包在安检闸机角落无人认领,便顺手将包拿走。
民警根据公共区域视频追踪红衣男子轨迹至候车室,发现该男子在混入一群身着红色背心旅行团的旅客中后,身影便消失了。经过排查,民警在候车室角落发现了一名身着蓝色衬衣的男子,其神态及携带行李物品特征都与红衣男子极其相似。
民警查验了蓝衣男子的行李箱,发现箱内装有一女士挎包,挎包内的证件反映出此挎包正是吴女士遗失的。经查,男子姓刘,68岁,曾在1999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刘某交代,其在过安检时发现安检带下的挎包无人拿取,一时贪心便将包捡走了。刘某将包内500余元现金取出装入口袋,将包塞入行李箱中。刘某又混入红衣旅行团中,现场换装成蓝色衬衫,企图躲避公安民警的追踪,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找到了。
随后,民警联系吴女士核对清点包内财物。而刘某因涉嫌盗窃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铁路警方提示,如果明知是他人财物,且财物尚未脱离失主的控制范围,“捡拾”具有明显的主管占有故意,则构成盗窃违法行为。若捡到他人财物,请第一时间交给警方或相关工作人员,同时,旅客在出行过程中要保护好个人贵重财物,避免遗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