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曾甜
近日,衡阳铁路公安处衡阳东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由深圳北开往徐州东的G1310次列车上有一男子在车厢里抽烟,民警立即前往站台与乘警交接,将违法人员宋某带往衡阳东站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询问。
据宋某交代,他在乘坐高铁时犯了“烟瘾”,这是他第一次乘坐高铁,认为在高铁上可以吸烟,便在6号车厢卫生间内点燃了香烟,没想到刚点燃香烟就被乘警发现了。由于未导致列车降速,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衡阳东站派出所对宋某处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铁路公安提醒广大旅客: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高铁或动车上吸烟属于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或行政拘留的处罚。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