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彭新宇 刘亚平
8月24日,一名旅客在龙山北站进站时,车站安检人员从其行李中查获手铐一副,当事者被立即控制,并接受警方调查。
当天上午10时许,这名男子在龙山北站进站,其行李在通过安检仪时,安检人员发该男子旅行出现疑点,包内有一个疑似手铐形状的物品。通过开包细致检查,果然是一副手铐。车站执勤民警立即将男子控制,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
警方经调查得知,当事男子姓罗,51岁,湖南龙山县人,并非警务工作人员。罗某称,自己数月前去某工厂里打工时,在路上捡到这副手铐,觉得好奇又威风,没有上交就一直带在身边。
民警对罗某进行法治教育,告诉他,无论是出于新奇还是特殊的爱好,非法持有警械已经违反了法律,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目前,罗某因非法持有警械,被铁路警方处以警告处罚,并当场没收其非法持有的手铐后放行。
铁路警方在此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如有违反,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