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张磊平
元宵节前后“孔明灯”是燃放的多发时期,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衡阳铁路公安处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开展铁路沿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力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店里在卖孔明灯吗?”元宵节前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来到衡阳车站广场的一家百货商店内与店主交流起来。在公安处的统一指挥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及各派出所联合当地政府、城管等有关部门对铁路沿线各批发商店、超市、零售摊点进行走访检查。
检查过程中,对发现违规销售孔明灯的商铺,检查人员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讲解销售、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并与店主签订不销售、不燃放孔明灯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孔明灯的燃放。
与此同时,管内各派出所按照前期工作部署,在元宵节前后,对往年铁路沿线燃放孔明灯较多区域实行不间断显性治安巡逻,及时教育制止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衡阳铁路公安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的温度高达300℃,制作材料属易燃物,飞行高度高,飞行距离远,随风飘行,升空后一旦方向不稳或燃放不当,极有可能挂到附近铁路线缆上,导致电线短路,还可能引发严重供电或通讯故障,直接威胁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建筑防火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极大。
本次专项行动中,累计检查商户27家,劝阻准备放飞“孔明灯”人员41人。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