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通讯员:刘少灯、李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环境污染问题频频发生,既破坏生态环境,降低群众获得感,又影响企业声誉,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法治化、常态化迫在眉睫。
自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湖南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3300余件,赔偿总金额超过3.8亿元。从“环责险”过渡到“环强险”,引入责任保险制度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既能合理分担风险,缓解赔付压力,又能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湖南生态环境厅主动作为,充分运用法治理念、市场手段、社会力量、金融属性的“环强险”试点,应对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重塑生态环境治理的多方参与、多维合力的治理新举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探索出了“敢”字当头,“闯”字为先,“干”字为要的湖南经验,念好“敢、闯、干”的三字经。
“敢”字当头,争辟试验田
鉴于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生态风险与严峻形势,早在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保监会就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了“环责险”政策试点。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2018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环强险”试点工作启动。
经过充分调研与科学决策,湖南“敢”字当头,敢为人先,以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水平,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减少生态环境损害事件为目的,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行、源头防控、防赔结合”的工作思路,顺势应时推出符合湖南实际的试点方案。
2021年12月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银监局联合出台《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全面、系统地规范健全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丰富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手段,对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具有积极意义,是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先试点,后推广,分布实施,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生效。为运用市场化手段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助推企业绿色转型,落实《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5月17日,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湖南正式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省7类高风险行业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
“闯”字为先,试水“442”
企业获得感偏低,市场规模偏小,风险管理有待优化等等,针对环责险存在的痛点和问题,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作为具体主管部门,面对“环强险”的千头万绪,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前提下,敢闯敢试,先行先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30日出台的《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全省范围内明确要求各市州县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法规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并探索试行了以“4+4+2”为基本遵循的“环强险”服务模式。
“442”模式的基本含义是:通过依法公开招投标方式,制定并完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操作的“4+4+2”的招标准入服务模式,按照评分高低择优选出4家主承包保险机构,每个主承保机构在入围的其他非主承保保险机构中选出1个组成共保体,即8家承保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加上2家保险责任评估机构,在全省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统一基础保险费率、统一理赔标准,实行应保尽保,确保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发生后充分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试点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以及试点情况,调整保险服务模式,全面推行。
“干”字为要,率先念真经
由“环责险”上升至“环强险”,有效弥补了环境风险管控短板,发挥环境政策协同效应。由试点推进到推广实施,湖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举进入“强制时代”。
有了真经就要动真格。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州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率先垂范,真抓实干,确保实效。2023年2月,衡阳县率先启动全省“环强险”与企业“环信披露”工作,并把这两项工作纳入衡阳县分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服务年”具体举措,向全县18家重点排污企业和9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参保单位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和文件,详细进行政策解读。2023年3月,永州市与蓝山县政府共同召开环境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暨首批11家参保企业集中签约会。据统计,目前永州市共有62家企业纳入投保名单,其中48家企业已经完成了风险评估。
2023年4月21日,为加强落实《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结合“三送三解三优”活动,在岳阳市召开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片区推进会,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的“环强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堆乱麻织锦绣,三字经里见真章。从2021年12月底前进行启动准备阶段,到2022年1-7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再到2022年8月-2023年7月总结提高阶段,如今迈进2023年8月-2024年12月的全面实施阶段。三年的实践证明,湖南生态环境厅从制度改革中寻找突破,在试点实践中创新模式,发挥各承保机构所长,通过几年的摸索,已经形成了“环强险”服务的“湖南模式”:保险服务共保体通过精准沟通把握企业需求,优化产品服务,最大限度维护投保企业的权益,减轻投保企业负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紧跟形势发展,大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将监管和服务一同前移,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截至目前,湖南省环强险试点期间投保企业722家,保额157374万元。湖南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全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500余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如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新近向湖南省某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预赔款30万元,并举办了交付仪式,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湖南省首例环强险预赔款赔付)
根据《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下一步,湖南将制定出台《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推动“环强险”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再从试点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接下来的攻坚阶段,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将继续深入基层、多方联动,争取新的成效。
编后语:
从试点试水到全面铺开,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从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协同联动到宣传引导、考核督导,集中精力办大案、要案和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持续推动环强险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湖南经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湖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如婴儿呱呱坠地,如稚鸟雏鹰初飞,蹒跚学步里坎坷不可避免,但最美的风景永远在路上和未知的畅想中。
千头万绪,千针万线。从环责险到环强险,一字之差,看似毫厘之间,实则千里之别!
生态环境厅“敢”字当头,勇扛责任千钧;“闯”字为先,即开生面万千;“干”字为要,定能秋色满园。
记者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第一个试点的三年,只是破冰之旅。大幕徐徐拉开,好戏即将连台,他们的开局谋篇里,法治理念贯穿全过程,各项工作已于11月1日起全面铺开;结果导向将成为指南针,深度耕耘中有他们躬身下沉的身影。
可以期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强险”试点工作的进程里,他们如何穿针走线,如何笔走游龙;下一个阶段的起承转合里,他们如何统领全局,如何启后承前。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