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姿
自9月3日起,长沙县紧紧围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两条工作主线,围绕城区、农村两个战场,针对“一大一小”两类车辆,打破常规治乱象,断然措施防事故。一月以来,全县道路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有效改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现象呈下降趋势,截至9月底,全县亡人交通事故起数同比2020年下降10.26%,同比2019年下降23.91%,一系列的变化让市民拍手称好。
强措施,打好安全“责任战”9月2日长沙县道安办、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梳理各部门、镇街道路交通安全职能职责的基础上,争取县政府出台《长沙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七条断然措施》,让行业主管部门、镇街、村社区和企业更加做到明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重点针对“一大一小”重点车辆,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和“两客一危一校”五类重点运输车辆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采取对企业停业整顿1个月、依法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对驾驶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管理人员责任,直至由行业主管部门强制该企业退出长沙县运输市场的措施。
对摩托车、电动车发生未戴头盔亡人事故情况,分别追究镇街、村社区负责人责任。同时,将公安交警中队、交警大队分别与镇街交通安全情况捆绑评价,根据镇街和全县月度、年度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是否增长的情况,分别追究交警中队、大队领导责任。七条断然措施出台后,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在全县广泛宣传,在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村社区和各行业企业广大驾驶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严管控,打好违法“查纠战”。根据县公安局制定《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和路面勤务管理工作方案》安排,县交警大队结合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采取“固定查处,巡逻查处”的勤务方式,在全县设置专项整治点位28个(其中集中整治点位18个),全面管控全县路面,在平江、汩罗、浏阳交界处设置专项检查整治点。
9月20日,长沙县交警大队联合县执法局、黄兴镇政府,在黄江公路东四路线巡逻时,一台号牌为湘A721K*的小型轿车停在机动车车道上,驾驶室车门敞开着,满身酒气的一名男子仰躺在驾驶位上睡觉。经检测,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涉嫌醉驾。潘某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严重处罚。
“针对酒醉驾、货车超载、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做到严管、严查、严惩。”
截至10月7日16时,共出动参加整治人员8358人次,共现场检查车辆108494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7353起。其中:酒醉驾123起,货车违法行为3082起,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9576起。
广造势,打好意识提升“宣传战”。提升广大参与者交通安全文明素养是预防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在9月份新一轮疫情线束后,长沙县交警迅速将宣传教育重心由线上调整至线下,针不同交通群体特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进校园、“易受伤害群体”等专项主题宣教活动。
同时,在整治行动中,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的行为,交警对违法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再学习考试;结合整治行动成果,大力开展典型违法曝光宣传,重点针对货车、外卖、电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每日曝光10起以上。
截至10月8日,组织违法人员学习、考试9272起,典型违法曝光行为34期。
下一步,长沙县公安局将以最大限度显性用警、最大强度开展整治、最大程度精准打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亡人交通事故和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平安、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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