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辉
“铃铃铃……”10月21日晚19时50分许,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值班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报警人称在月亮大道与朗州路交汇处,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逃逸事故,现场一死一伤,小车司机疑似肇事逃逸。
人命关天,案情升级,交通逃逸事故的侦破抢的就是时间,接警后,大队长熊耀湘高度重视,亲自指挥,立即成立专案组,副大队长胡劲松、事故中队中队长丁麒轩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马上将伤者送往湘雅医院进行救治,调查取证随即展开,根据现场遗留的散落物,调查组根据肇事逃逸车辆的品牌及特征,很快确定了“以车找人、用监控寻车”的工作思路,现场紧急商议侦查对策,面对肇事逃逸这样的恶性案件,熊耀湘表示,务必尽快破案。
全体参战民警、辅警连夜奋战,在大队领导的指挥下,分工协作,合力攻坚,一组民警沿肇事车辆来时的路线调取沿途监控视频,另一组沿肇事车辆逃跑的路线进行现场走访和调取沿途监控。大家缜密勘察、精准分析天网卡口的监控视频,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的车主和车牌。经调查确认,当晚19时50分许,在月亮大道与朗州路交汇处,周某驾驶牌照为湘J3Q1**红色小车从朗州路驶入沾天湖环路时,与同一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红色小车右前方受损严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王某当场死亡,乘客洪某倒地受伤严重,周某驾车逃逸的交通事故。
经获取车主信息后,办案民警立即联系车主,在电话中向其阐明法律后果,规劝其争取主动,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在办案民警和家属的极力劝说下,肇事司机周某来到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投案自首,并供述了整个事件经过,同时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悔恨不已。至此,经过2个小时的各组密切协作,“10.2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成功告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相反,如果选择逃逸,将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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