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少蓉
正如大家所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但如果心存侥幸,在交通肇事后想逃避责任,选择藏匿起来,那么将会像这位“以身说法”的张某一般,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监控拍下事故发生的瞬间
1月7日19时24分,一辆三轮摩托车沿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路段时,与一名行人相撞,造成行人谢某头部着地受伤严重。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选择了报警,但谢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雁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警后,在依法传唤张某时,他却像“凭空消失”一般,电话关机、住处无人。办案民警何玉福、尹吉军随即意识到张某极有可能是害怕承担责任而躲起了,于是日以继夜追查张某踪迹,通过不断走访、追踪定位,最终于1月18日在衡阳县将张某抓捕归案。
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交警初步认定,在该起事故中,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道路行驶时未靠右侧通行、遇行人在道路上未停车让行,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由于张某涉嫌交通肇事,1月1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贺德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