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马辉
近日,常德市柳明路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造成一名环卫工人受伤。
事发当日,正是清晨5时12分许,环卫工人李某在柳明路清扫街道时,被一辆快速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出几米后倒在地上。接到报警后,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安抚受伤李某,并拨打120和家属电话,同时做好疏导交通、拍照取证等工作。
通过视频监控显示,陶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柳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段时,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术生疏且不懂得避让,直接将横过马路且未走斑马线的环卫工人李某撞倒在地,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陶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同时,交警对陶某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电动三轮车带给人们出行便利的同时,其引发的事故也让人警醒。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视规则为无物,视生命安全为儿戏。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