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辉
“宁慢三分,不抢一秒”不仅是对行人和机动车的忠告,也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提醒。但往往有些人就为了抢这点时间,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3月10日10时05分许,黄某驾驶公交车沿常德市万寿路由东向西行驶欲通过万寿路口,与此同时,刘某骑着二轮电动车沿沾天湖环路由南向北闯红灯直行,此时正遇环湖路上信号灯已从绿灯跳为黄灯,好巧不巧,偏偏两车此时都选择一脚油门越过停止线快速通过,结果“砰”的一声,导致公交车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车猛烈相撞,两车受损,所幸电动车驾驶人只受轻伤。民警依法做出判定,黄某和刘某的行为均有过错,各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宁让三分,不争一秒,闯灯酿事故,害人又害己。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