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玫 罗倩
众所周知,车辆超员载客更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人员伤亡的风险。然而,有的出租车驾驶人却心存侥幸“多拉快跑”,铤而走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后果不堪设想。
3月10日下午3点30分,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在西一环汽车总站路段开展稽查布控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UX***9的出租车后座人头攒动,存在超员嫌疑,于是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人数清点,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当即对驾驶员李某进行教育,联系车辆将超员乘客转运,并通知其所在的海圳出租车公司一同前来处理。
最终,李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及扣车扣证的处罚。同时,民警要求出租车公司落实安全规范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严格执行行业规范要求。
吉首交警温馨提示:车辆超员增加了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存在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作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的出租车驾驶人更应重视安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对自身和乘客的安全负责。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