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辉
近日,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沾天湖环路与月亮大道交叉路口,一辆车牌为湘JCG***的白色小车失控撞上了路岩,事故造成小车与路岩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勘查,白色沃尔沃小车车身轻微刮擦,轮胎轮毂严重受损,路岩碎片散落一地。所幸白色小车驾驶人黄某系了安全带,发生事故时头部仅受到轻微擦伤,并无生命危险。
经了解得知,当日早上6时50分许,黄先生驾驶小车在上班途中,沿月亮大道由南向北右转至沾天湖环路时,放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一碗米粉突然滚落到驾驶室地板上,本来想着捡个早餐也就几秒钟的事情,不会有事,没想到弯腰的一瞬间,手就失控了,随后就直接撞到了路岩上。事故发生后,黄先生表示也很后悔。
经交警认定,黄先生因为在驾车过程中妨碍行车安全的动作,造成了这起事故的发生,不仅车损在5000元左右,同时还要承担全部责任。
在此,常德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驶人在行车途中如需拨打电话、捡拾掉落物品、饮食时应在车辆安全停放后再进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行车,安全出行,莫做“低头族”!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