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辉
3月15日晚22时许,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柳叶湖环湖路上发生一起小车撞上绿化带,车辆着火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胡金锋、辅警魏先林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事发现场,只见肇事小车半边车身在绿化带中,车旁站着驾驶人王某,脸色发红,疑似酒驾。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其结果显示为15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同时,通过调取路面监控视频进行取证,确认了碰撞事故发生时,王某为小车的驾驶员,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
据王某自己供述,事发当晚,他与朋友在KTV喝酒庆祝生日,当时觉得自己并没有喝醉,意识还算清醒,于是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回家。当行驶至环湖路附近时,由于酒精的作用,加上困意来袭,意识模糊,就径直撞进了绿化带。事故发生后,又想到自己是酒驾,便没有立即报警处理,而是想发动车辆早早离开。于是躺在路边休息十分钟后,便上车发动车辆,不料车辆却始终打不着火,无法启动,正当考虑如何将车辆开走时,车子引擎盖下侧突然起火,路过群众迅速报警,第一时间进行了灭火。万幸的是,王某全程系了安全带,人未受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驾驶员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严禁酒后驾车,要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训。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