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陈玫、罗倩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机动车,未成年人接触机动车的几率也大大提高,部分家长因一时兴起的错误决定,在无形之中将安全抛之脑后。近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1起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3月28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视频中一辆号牌为湘UC***9白色小轿车在花果山停车场内行驶,主驾驶位竟坐着2个人,只见一名短发女生操控方向盘,另一名则坐在她的后方观察后视镜进行“教学”,行为十分危险。经核实,视频里掌控方向盘的是一名未成年人,坐在其后方的是孩子家长。
当天上午10点30分,一中队民警在交警岗亭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最终,李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2条“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吉首交警温馨提醒:广大父母做好子女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引路人”,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以实际行为树立榜样,教育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莫拿生命开玩笑。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