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马辉
喝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不再是男司机的“专利”!虽然女司机酒驾所占比例非常小,但随着女性司机的不断增加和社会交往的扩大,这种违法行为也会时有发生。
4月25日零点55分许,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在柳河路口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牌照为湘JQQ0**黑色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坐在驾驶座上的女子廖某脸色通红,散发出一股酒气,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廖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4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据了解,该女司机廖某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事发当晚,她与朋友在KTV喝了2瓶啤酒后,抱着交警已下班且更不会查女司机的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半道遇上交警开展午夜行动,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经过民警的耐心批评教育后,廖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再也不酒驾了。
在此,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提醒大家,交警查处酒驾,可不是单单只检查男司机,因为无论男女都有遵规守法驾驶的义务,法律也不会因为是女同志,就享有喝酒开车的“特权”。马上就要“五一”小长假了,请广大驾驶员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