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陈玫、罗倩
公交车作为部分市民出行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对市民生命安全负责是基本要求,但还是有个别公交车驾驶员相当“任性”无视交通安全。近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辆公交车因弯道超车险些与自己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还提供了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佐证。
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刻展开调查。经核实,4月30日13时04分许,一辆号牌为湘U1***9D的公交车沿209国道狮子庵湘西警察学校路段行驶时,因想超过前方车辆而随意在弯道危险变道,险些造成交通事故,这惊险的一幕让视频前的交警们都为之捏一把冷汗。随后,民警通过查询车辆信息,快速找到驾驶员石某某,并要求前来交警岗亭进行处理。
最终,石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恶劣行为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吉首北站乾城公司负责人加强驾驶员的监督与安全培训,保障乘客安全。
弯道超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对驾驶人来说,弯道上存在视觉盲区,难以观察对向来车,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吉首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超车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况下,严禁违法超车。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