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马辉
近年来,电动四轮车成了出行新宠。这种看似“方便、省心”的交通工具,因极少数驾驶四轮车者有见空就钻、见地就停,闯红灯、无牌无证等现象,所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5月23日,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组织警力,针对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当日上午9时35分许,执勤交警在辖区柳泉路与柳常路交叉路口,对一辆无号牌的红色电动四轮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鲁某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驾驶员鲁某系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现场对驾驶人鲁某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拖移机动车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购买车辆时,不要轻易相信不用挂牌、不要驾驶证等说词。驾驶电动四轮车的驾驶人,应当取得C2以上驾驶证,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不得驾驶电动四轮机动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能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