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陈玫 罗倩
自“戴帽工程”开展以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联合各职能部门,协同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以下简称“摩电”)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高潮。5月1日至5月31日,大队共查处“摩电”各类违法行为3555起,其中,“摩电”未佩戴安全头盔2551起,收缴遮阳伞具28把,有效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市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您好,请靠边停车,不戴头盔的行为非常危险,对自己和乘车人的安全都极不负责!”因摩托车驾乘人员都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当场拦下,现场进行普法教育,让其充分认识此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承诺今后出行戴好安全头盔。行动中,大队领导率队在各国省道、农村公路、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设置卡点,采取“高峰守点,平峰巡逻”方式,严厉打击“摩电”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执勤交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面对面宣教,让广大骑乘人员认识到“安全头盔就是护头盾”的重要保护作用,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做到严管严控与宣教引导双管齐下。
吉首交警温馨提醒:戴头盔,不吃亏。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是骑乘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