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玫 罗倩
出租车是城市流动的风景,更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个别出租车驾驶员为追求利益,置交通法规而不顾。6月12日上午10点41分,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到网友举报,称其行驶至武陵东路与镇溪路交汇处时,一辆号牌为湘UX***3的出租车突然从右侧强行加塞,违法变道左转,影响自己的正常通行,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
接到举报后,大队迅速对举报图片、视频进行核实,确定该出租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便立即根据视频资料的线索,找到该出租车驾驶人欧某某,传唤至一中队进行处理。6月13日,民警对欧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欧某某也深刻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表示以后不会再犯此类错误。
最终,欧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期间,交警有效的工作效率,引发网友热评与点赞。
吉首交警温馨提示:违法变道,害人害己不可取,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请按照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驶,确保他人及自身的行车安全。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