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玫、罗倩
“因为您是第一次没戴安全头盔被查处,刚才也进行了交通考试学习,并发布朋友圈集赞了,希望您以后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交警正在对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现场进行劝导教育。8月1日上午,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对道路交通安全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措施。
行动中,执勤交警针对首次违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除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驾醉驾、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以外的,能够适用警告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参与者进行线上登记备案,在交警岗亭旁的公安交警教育学习站,通过关注“吉首市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学习教育考试,发布交规考试分数页面截图并集赞的方式来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同时,大队加强对民辅警的日常培训,使其领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和“首违不罚”的主要意义,既要彰显人性化执法,又要保证交通执法的严肃性,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
吉首交警温馨提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其处罚不是目的,为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通过多种方式的文明执法,加深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为我市常态长效创建全域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