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朝茂
中秋节临近,亲友聚会也越来越多,不少驾驶员仍有侥幸的念头,自以为酒后驾车不会被交警查到。9月5日晚,辰溪公安交警在夜间专项整治行动中,一个多小时在同一路段连续查处三起摩托车酒驾行为。
为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辰溪公安交警黄溪口镇中队按照上级部署,组织警力在后塘街道路口设卡开展“百日行动”酒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晚23时15分许,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出现在民警视线,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摘下头盔与民警交流时,酒气扑面而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检测结果,男子显得异常懊悔,说自己晚上参加了朋友聚餐,平时不喝酒的他,碍于情面喝了一瓶啤酒,自己感觉问题不大,便骑车回家,没想到遇到了交警。相隔不久,又有两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男子途经查缉点时,被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38mg/100mL,24mg/100mL,属饮酒驾驶。面对结果,两男子也承认自己是心存侥幸。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三名摩托车驾驶人给予罚款1500元、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在当晚的酒驾整治中,共查获酒驾4起,都涉及摩托车。“一些驾驶人认为酒驾摩托车的危险性小于酒驾汽车,抱侥幸心理。”执勤交警说。
事实上,酒后驾驶摩托车,比酒后驾驶汽车的危害要大得多。执勤民警介绍说,摩托车只有两个轮子,稳定性比汽车差。酒后驾驶一旦发生碰撞,极易车毁人亡。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无论是骑摩托车,还是开车,坚决不能酒后驾驶。饮酒后驾车,情绪容易冲动,往往会出现超速驾驶的行为,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要时刻敲响警钟,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抱侥幸心理。危险驾驶危害的不仅仅是驾驶人自己的生命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威胁着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