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肖卓根
12月7日上午,李先生将一面“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涟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金石中队民警的手中,对办案民警快速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的辛劳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11月21日21时50分许,李先生驾驶一辆小型客车途径涟源市金石镇七里村公路地段时,被相对行驶的一辆货车占道行驶甩尾撞上,肇事司机当场逃离了现场。
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勘察,但由于事故当晚下雨冲刷路面,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民警调整思路,立即回中队调取事故周边监控,并很快根据肇事车辆的牌照查询到该车主的户籍地,民警马上出击,连夜赶往双峰县梓门桥镇厚田村,然而,该车主表示,肇事车辆已于几年前转卖,在进一步的查询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被多次转卖,一时无法确定现任车主,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民警彻夜未眠,沿着“蛛丝马迹”继续多方打听、反复查询,11月22日凌晨终于明确了现任车主系娄星区蛇形山人康某。民警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赶到蛇形山,康某并未在家中,只在其住所附近找到了疑似肇事车辆,其车牌颜色与事故现场肇事车辆的车牌颜色不一致。当晚21时许,民警在康某家中将其抓获,康某对自己肇事逃逸及变造、伪造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康某称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迅速逃离现场,并自行更换车牌。
11月24日,办案民警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康某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对康某肇事逃逸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20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7500元的处罚,并强制报废肇事车辆。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拨打报警电话,切勿心存侥幸选择逃逸,天网恢恢,最终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