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马辉
2月10日8时35分许,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接到一起报警,事故发生在环湖路,驾驶人黄某告诉民警,他是修理厂员工,车修好后准备去试车,当驾车行驶至该路段转弯处时,本想踩刹车,却不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一脚下去,车辆突然加速、失控,直直地冲出道路,撞断灯杆,最后被大树拦停在了绿化带上。万幸的是,黄某全程规范系了安全带,仅手部受点轻微伤。
此次事故是因黄某错将油门当刹车导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黄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