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小满
6月3日早上7时27分左右,在常德市城区,万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两名孙子从家里去儿媳店里吃早餐途中,行驶至育才路与朝阳路十字路口时,闯红灯直穿该路口,与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车上乘员两名孙子擦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清晰的观察到,当天早上7时27分左右,万某载着两名孙子(一名7岁、一名8岁)沿常德市城区朝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育才路口时为红灯,但其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识,直接穿过停止线,与胡某驾驶车牌为湘J**920的小车沿育才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至该处时发生碰撞,酿成两车轻微受损、电动自行车一位乘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让爷孙三人瞬间倒地,老人和孩子头上的头盔掉落在地,着实让人吓一跳。幸好小车车速不快,加上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万某和坐在最后面一位孙子戴了安全头盔,只是中间一位没戴头盔的小孙子嘴角等处擦伤,并无大碍。
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和调取监控视频后认定,万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和电动自行车上万某的孙子没有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万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2名及以上乘车人员”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扣留非机动车、合并罚款100元的处罚。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