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魏真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长丰派出所破获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
8月21日7时许,长丰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衡阳市高新区某农贸市场发现有人使用假币。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违法行为人汤某玲(女,35岁 ,广东人)明知其持有的一张面额为100元的人民币为假币,在高新区某农贸市场蔬菜摊使用该假币付款时被当场发现。经银行专业人员鉴定,汤某玲使用的面额为100元的人民币为假币。经询问,汤某玲对自己使用假币的违法事实如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高新公安分局依法对汤某玲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处罚。
警 方 提 醒,市民群众平时注意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钞票的识别技能,在收款结账时警惕使用该手段支付的情况,一定要注意仔细甄别钞票的真伪,多花心思,多过验钞机,从钞票的纸张、图案、触感、防伪线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误收了假币,不得再次使用,应当上缴当地银行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有人制造、买卖、持有、使用假币,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