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屈省
9月10日18时许,长沙市芙蓉区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火车站路口执勤过程中,对一台湘C****号普通两轮摩托车开展检查时,拦下摩托车骑手后交警吃了一惊,因为这位摩托车驾驶员一脸稚气,看起来就是个未成年。
面对交警这位小骑士也显得很慌张,他说这是亲戚家的车,自己没有驾驶证,就是骑着玩的。经现场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出生于2008年3月,年龄仅为15周岁,非车辆所有人,却有数年的摩托车骑行经历,从湘潭偷偷驾驶亲戚家的摩托车来长沙玩耍时被查处。执勤民警告诉张某,他的行为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受到严惩,尤其是无证驾驶机动车,那是要拘留的,这时张某慌了神,他说自己只是想骑摩托车来长沙玩两天就回去,没想到刚到长沙就被交警查获。因张某现场无法出示车辆和驾驶人相关手续,民警依法对该摩托车进行暂扣,将张某交大队通知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并将该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加大批评、教育,及时消除该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安全风险。
芙蓉交警提醒: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的,扣留机动车,处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此外将机动车给予或者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以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