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李红君 何颖婷
2023年9月12日1时许,常德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桃花源五柳湖村水叶冲路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文某(化名)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文某(化名)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觉得这名驾驶员眼熟,经调查,文某(化名)早在2022年7月24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处过,其所持的C1驾驶证也已被吊销,此次违法属于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才过去一年,又再次犯同样的错。
民警当即对文某(化名)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文某(化名)罚款2000元(其中酒后驾车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
常德桃花源交警提醒: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信息将被终身记录,不论何时何地,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对生命负责,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