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马辉
9月25日,一辆正在接幼儿放学的校车因在七里桥幼儿园停放时,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被正在执勤的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民警依法查获。
当日下午16时许,执勤交警在柳河路与阁老巷交汇处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A1***黄色校车停靠在路边,期间未开启停车指示标志牌,便立即对该校车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校车标志灯、指示牌均为完好。
经询问,驾驶员易某称自己一时忘记了,认为车辆手续齐全,交警不会注意这些小事,不料在现场被执勤交警查个正着。在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下,驾驶员易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其驾驶员易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下阶段,大队将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全力维护孩子们的出行平安。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