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萍 通讯员 毛毅文
11月2日,水洞底镇交通交管站、娄底市娄星区校车办和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水洞底镇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彭某持C1驾驶证驾驶一辆中型专用校车经过娄星区水洞底镇文建村路段时,被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查获。
涟源市杨市镇某幼儿园的一辆校车运载学生经过该路段时,因未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被民警拦停进行安全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彭某出示驾驶证,彭某表示没有随身携带。随后,民警根据他提供的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发现其只持有C1驾驶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且其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也未按审核确定线路行驶。彭某称,校车专职驾驶员因临时有事请假,自认为有多年小车驾驶经验就心存侥幸代替其接送,没想到被民警现场查获。考虑到校车上还有3名幼儿,民警随即联系家长将孩子接回家。
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彭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准驾不符、驾驶校车运载学生未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驾驶校车运载学生未按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处罚款4400元,驾驶证记18分;对校方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