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许宏炎
自“冬季攻势”行动以来,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科学布警、重拳出击,结合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月21日15时许,津市公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车牌号为湘JC6**H粉色宝马牌小型轿车涉嫌非法改装在省道棠华至工业园省道516行驶。接警后,新洲中队迅速指派民辅警在其从工业园至棠华的省道516必经路段设卡拦截,15时55分在卡点将被举报车辆成功查获。经公安系统查询并核对,该车改变车身颜色虽已备案登记,但加装红色前大灯和将两出排气管改为四出排气管属于非法改装。
经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驾驶人邓某某实施了小型客运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对驾驶人邓某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并送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勿驾驶改装车辆驾车“炸街”扰民。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