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李红君 何颖婷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冬季攻势”行动,保障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冬季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序。11月21日,常德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冬季攻势”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景区平安有序交通出行环境。
当天中午,大队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设卡开展酒驾统一整治,仅仅在1小时内,便查获2起酒驾、1起醉驾。其中,13:05时,民警查获驾驶员王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3:19分时,查获驾驶员陈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在13:19分许,还查获驾驶员郭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9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带其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确定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事人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针对王某无证驾驶(500元)加上车辆未年检(200元)、无保险(312元),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12元的处罚。
当事人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针对陈某无证驾驶(500元)加上车辆未年检(200元)、无保险(312元),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12元的处罚。
当事人郭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针对郭某无证驾驶(500元)加上车辆无牌(200元)、无保险(312元),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12元的处罚。
常德桃花源交警提醒:“冬季攻势”行动期间,将继续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对餐饮娱乐企业不能酒驾的源头宣传。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