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辉
众所周知,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然而总有一些驾驶人,罔顾道路交通安全,心存侥幸驾驶“定时炸弹”。
12月13日上午11时许,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分控中心民警在开展“冬季攻势”视频巡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湘J399**的驾驶人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小型汽车正在路上行驶,随即联系机动中队辅警汪自其、蒋政开展拦截。
最终,交警在柳叶大道拦截了这辆车。经现场检查确认,驾驶员杨某某属于无证驾驶,该车初次登记日期是2006年7月,检验有效期至218年7月,已超过5个检验周期未办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杨某某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安全教育。
杨某某告诉民警,自己年纪大了,平时只想在乡下用于代步,今天出于侥幸心理出门,没想到半路就被查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杨某某因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同时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