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胡红章 邹斯怡
岁末年初,为进一步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元旦假期来临之际,多措并举、全员上岗,全面加强湘潭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把好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
行动中,执勤民警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并且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同时,民警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积极向骑乘人员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和“一盔一带”相关知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做到安全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在城乡主干道路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设卡。按照“逢车必检、逢疑必测、逢违必纠”的原则,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的同时,执勤民警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耐心地向过往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坚持教育与惩处并重,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确保安全出行。
面对恶劣天气,交警支队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排除”的原则,组织各大队全力排查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提前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排除各类险情。同时,要求各大队在国省县乡道等主要路段、重要路口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现场指挥、疏导,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并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载体,积极发布雨雪天气行车安全提示信息,引导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支队积极统筹6个县市区交警大队,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月”活动,全域推动冬季攻势宣传。持续开展“亮屏”行动,充分发挥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效果好、不受时间限制、受众面广等优势,在城区广场LED电子显示屏、交警车驾检办事窗口、邮政场所LED显示屏、出租车显示屏、公交车移动电视等设施,全天候、高频次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平安出行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安全文明出行。此外,各县市区也按照要求,分别在当地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村庄、客运站场、警保合作劝导站、交警窗口单位、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悬挂宣传横幅,展播宣传视频,不断营造冬季攻势宣传氛围。
湘潭公安交警提示:
冬季驾车出行要提前检查车辆,关注路况、天气,合理安排行程,减少恶劣天气出行,尽量避免隐患突出路段行驶。遇雾霾天气能见度不足时,要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控制车辆速度,减少变道、超车,避免占用对向车道,保持安全车距。行经冰雪路段、急弯路段以及施工路段时,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大客车、大货车驾驶人要严格遵规守法,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要超速行驶、不要超限超载,更不要分心驾驶、疲劳驾驶。乘车出行要乘坐安全合规车辆,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切勿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超员客车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