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省
1月3日早上7时50分许,芙蓉交警八中队民警在东二环晚报大道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正在等红灯的车牌为湘A8****小轿车停在路口停车线前,连续三个绿灯都未移动,也没有开启双闪灯,后面车辆纷纷鸣笛绕行,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竟靠在车上睡着了。民警叫醒驾驶员,并示意其放下车窗时,一股很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刻控制该车驾驶员并带到交警岗亭,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9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至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测。
经了解,驾驶员隗某(男,24岁)昨晚与朋友聚餐一直喝酒到凌晨,早上要去万达广场接人,觉得过了几个小时体内酒精应该已经分解,随即便驾车出了门,车行到东二环晚报路口等红灯时感觉头昏昏沉沉的,不自觉的就睡着了,不料被巡逻的交警发现并当场查获。
近段时间,长沙交警已多次查处到“宿醉”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长沙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同体质的人分解酒精的速度略有不同,在“宿醉”后,如果不确定体内的酒精是否完全消解,第二天早晨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隗某因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可能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杨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