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张旭玲
为规范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1月10日下午,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开展学习酒醉驾相关文件内容及操作规范,中队执法办案人员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法宣股负责人陈凤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和《公安机关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规范》进行详细解读。副大队长徐伟就此次培训会议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据案件具体情节罚当其罪;二要规范查处醉驾,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各中队执法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执法;三要持续严查严管,推动综合治理,始终保持对酒驾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警示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
通过此次培训会,使执法办案人员进一步熟练掌握了办理酒驾、醉驾案件的相关内容及办理此类案件的程序,以后将规范办案执法行为,为下一步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