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屈省
“你因实习期酒后开车被吊销驾驶证,按理说,你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可是,你这样心存侥幸,在驾照被吊销后又开车上路,出了事故怎么负的起责!”日前,长沙市芙蓉区交警一中队在整治中查处到一起因实习期内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继续开车上路的违法驾驶员,中队长李耀对驾驶员罗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1月13日凌晨1时54分许,长沙市芙蓉区交警一中队在晚报大道开展“冬季攻势”行动时,发现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小型客车十分可疑,该车走走停停且未悬挂车牌,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中队长李耀要求驾驶人罗某(男,24岁)出示相关证件时,罗某神色慌张,试图使用其他人的驾驶证蒙混过关。被李耀识破后,他吞吞吐吐地说“车是新买的,只是出来试试车,驾驶证放在家里忘带了。”经民警查询核实,罗某的驾驶证因实习期内酒驾已被吊销,现在处于无证状态。在证据面前,罗某低下了头,对自己无有效证件驾驶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罗某刚买了新车,还没有办理注册登记,他觉得凌晨没有交警查车,便心存侥幸驾驶新车上路试车,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李耀对罗某无有效证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要求其喊来有驾驶证的朋友将车开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罗某因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长沙交警温馨提示:个别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后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已掌握驾驶技能,驾驶车辆时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没想到无证驾驶除了罚款,还有面临行政拘留的严重后果。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平安,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