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雅仪
2月13日,春节假期第四天,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二中队民警在新安路设卡执勤时,远远驶来一辆小车,民警从车窗发现车内人数过多,有超员嫌疑,于是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属于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胡某进行了安全教育提示,告知其超员的严重后果。该司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20%以上未达到50%”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春节期间,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不超载、不超速,争做文明司机,共创春节假期期间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