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彭莉
在没摄像头、没警察的路口,“斑马线礼让行人”就不算数了?近日,一辆白色轿车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被热心市民拍摄举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对其进行处置。
2月27日早上8时许,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接到市民举报称,一辆湘U号牌白色轿车行驶在吉首乾州文心路九龙山庄门口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接到举报后,交巡警五中队民警立即对其核实情况,并依法传唤当事司机陈某,陈某承认了在通过未设有交通信号灯路口的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处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十字路口、斑马线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若遇无交通信号灯路口,要遵循“一慢二看三通过”原则,需要注意看有没有行人通过;有行人在穿过人行道时,车主必须停车礼让行人,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而且通过在路口或者人行道前,需要减速慢行,避免行人突然穿行。
(编辑:李凌)